今年9月5日,市民姜先生驾驶面包车在雁翔路发生交通事故,车被交警曲江大队扣至雁翔路诚信执法停车场,取车时停车场要收1480元停车费,并称“不交钱,休想取车。”多次协调无果,姜先生就执法停车收费一事,将交警曲江大队告上了法庭。
10月28日,姜先生维权失败,交了1480元停车费,才取回自己的车。然而,他并没有气馁,继续维权,昨日在雁塔区人民法院的诉前调解下,姜先生终于得到满意的结果。
“取车时,停车场问我要收费,而且不开任何票据,接下来我就一直维权,从9月23日到10月28日,我走遍了西安市交警支队曲江大队、西安市物价局、西安市政府办公室,包括曲江派出所我都找过了。”姜先生说,我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他认为,诚信执法停车场不应向他收取停车费,所以他一定要讨个说法。
姜先生说,法院受理后,立案厅的法官叫来交警曲江大队民警和诚信执法停车场工作人员,经两次调解,停车场退还了停车费并进行了道歉,从9月23日开始,整整79天的维权路,终于有了结果。
昨日姜先生说:“我提了两点,第一就是要停车场把收我的停车费1480元退还给我,第二要求停车场工作人员当面向我赔礼道歉,这两点最后经过法院调解都实现了,钱也退给我了,停车场工作人员也当面向我道歉了。”
姜先生说:“我的维权之路虽然艰辛,但最终成功了,我希望广大的车主遇到自己的财产被侵占或者遇到不合理的收费情况,一定要挺起胸膛,敢于把它诉诸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