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辉县市某小区门口,停了一排私家车。一辆摩托车由远及近,在不远处停了下来。一名男子从后座上下来,手持手电筒,挨个透过玻璃查看车内的物品。最终,他选中了一辆黑色的轿车。
将手电筒塞进兜里,他随手又摸出了一把弹弓。后退到一个角落里,测算好方向、力度,他拉开了手中的弹弓。“啪”的一声,钢珠穿出一个小洞,玻璃成了蜘蛛网状。黑影上前用手将玻璃敲碎,将车内的一个黑色手包拿起,迅速跑向摩托车。
“轰”的一声,摩托车消失在夜色里……
这已经是第几起砸车玻璃盗窃案了?10月份以来,辉县市城区连续发生多起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件,同时该市薄壁镇、南寨镇也有此类案件发生。面对嫌疑人的疯狂挑衅,辉县警方愤怒了。11月初,辉县市公安局抽调巡特警大队30名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全力进行案件侦查。
民警经过勘查现场发现,这些车玻璃在被砸碎前,有被钢珠穿射的痕迹。看来,犯罪嫌疑人是先用弹弓或者仿真枪将钢珠射穿车玻璃,之后将玻璃敲碎,窃取车内财物。
通过分析几起同类案件,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极其狡猾,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作案手法毫无规律可言。作案时间短、侵害对象不固定,且嫌疑人专拣没有监控设施的地方作案,这给案件侦破增加了难度。不过,再狡猾的狐狸也会露出尾巴来。从作案的频繁程度来看,犯罪嫌疑人极其贪婪,既然连作案工具都准备得充分,那么他一定会继续作案。于是,专案组在城区易发案区域部署了大量便衣警力,力求抓获现行。
果不其然,在蹲守了8个昼夜后,两名可疑男子进入两名蹲守队员的视线。
初冬的夜晚寒气袭人,霓虹将偏僻处的小巷映衬得更加昏暗。
11月11日22时30分,辉县共城大道某酒店旁边,一名黑衣男子躲过了警灯闪烁的警亭,走到酒店旁边一个黑暗的小巷里,鬼鬼祟祟地靠近一辆停放在路边的越野车。他先环顾一下四周,之后便大胆地打开手电筒查看车内情况,几分钟后匆忙离开。可疑男子的行为没能逃脱蹲守队员的目光,两名队员一面对其进行跟踪确认,一面向专案组汇报情况,同时请求支援。
23时许,黑衣男子与一名驾驶摩托车的男子会合,两人驾驶摩托车从城区行至县城南郊某酒店附近时停下。黑衣男子下车,一阵左顾右盼后,他盯上一辆停在路边的途观越野车,拿出手电筒查看一番后,又围着车转了一圈,然后躲进旁边的阴暗胡同内。驾驶摩托车的男子一直未熄火,停在路边等待。黑衣男子拿出一个物体朝着车辆瞄准,只听见“啪”一声响,越野车前窗玻璃被射碎。随后,他立即上前将手伸进车窗玻璃内……
“行动!”随着一声令下,蹲守的12名巡特警队员果断出击,将两人控制。一起被缴获的,还有他们的作案工具:一把弹弓和几十粒钢珠。
在大量的证据和事实面前,犯罪嫌疑人秦某和孙某先后交代了自己伙同他人,驾驶摩托车在辉县市城区及薄壁镇、南寨镇和新乡市区等多地,利用弹弓和钢珠射碎车玻璃后对车内物品实施盗窃30余起的犯罪事实。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
(记者李晓玉通讯员王军/供稿)
■民警支招
如何不被犯罪分子“盯”上?
“费那劲干吗?上去一砸,拿了就跑。”这可不是电影《疯狂的石头》里的经典台词,年末将至,不少小偷真是这么想的。民警根据本案分析,随着天气转凉,加上群众提高了防范意识,入室盗窃难度加大,不少小偷把目光转移到“技术含量”较低的“砸了就跑”上来。针对此类案件,民警提醒广大群众:
一、车内不放现金、手机、电脑和手提包等贵重物品,从源头上杜绝犯罪分子的念头。二、车辆尽量停放在繁华、有监控或有人看守的地段。有条件的,车内要安装报警设备。三、不要以为贵重物品放后备厢就万事大吉,犯罪分子在砸开玻璃后,可以利用车内按钮打开后备厢。四、车内不要放家中的钥匙,否则嫌疑人会尾随至家中盗窃。 五、一般砸车玻璃案件都有同伙,受害人看到正在实施的犯罪时,不要贸然上前,应该立即报警。六、随时树立“提高警惕,防范为先”的安全理念。特别注意防范春节放鞭炮时,许多敏感的报警器一直处于报警状态,给小偷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