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实施的一个季度以来,如此之多车企竟在耍“小聪明”。
汽车“三包”已经实施了一个季度。那么,市场执行情况如何,消费者能否真正享受汽车“三包”带来的“福利”?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汽车生产者信息备案公开情况评估结果》(以下简称《评估结果》),评估显示,截止2013年12月16日,已有104家汽车生产者提交的汽车三包备案信息完成评估,发现了13项问题,主要集中在三包凭证和保修保养手册两大类问题。
其中,在三包凭证上主要是涉及5项,一是,部分汽车生产者的发动机和变速器总成,以及汽车系统的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少于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二是,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多于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三是,根据VIN定制的特殊零部件范围多于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四是,根据VIN定制的特殊零部件所占用的时间不计入修理时间;五是,没有备案三包凭证,或者三包凭证内容不全。
在保养手册方面,主要涉及强制要求用户到4S店维修保养,否则免除消费者三包权利;有些零部件的质量问题被生产者排除;不承担轮胎保修义务;里程表无法确认行驶里程的不予三包;限定消费者对车辆的加装、改装;不承担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文件的单方更改权和最终解释权问题;部分生产者未备案保修或保养手册。
正所谓“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汽车三包实施的一个季度以来,如此之多车企竟在耍“小聪明”。
根据《评估结果》发布涉及的企业数量,总共达到了61家,其中涉及动力总成三包范围少于国家标准的便有19家,占比达到了18.26%。而特殊零部件范围多余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为26家,占比达到23.8%。
这与刚实施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去年9月,在政策实施之前,车企为了避免市场动荡,大部分车企均高调宣布消费者购车可提前享受三包政策,这也让外界对未来汽车三包的最终落得充满美好憧憬。如今看来,这更像是一场成功的营销。
这也从根本上说明,汽车三包在保护消费者利益之时,也触动了车企的利益,导致了部分车企在执行环节,试图通过隐瞒、缩小覆盖范围等模式,以蒙混过关。同时,也反映了部分车企在现有的竞争环境下,面对消费者权益问题,继续打太极处理,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对产品的不自信。
所以,一个好的政策,除了要尽快完善法规条例,确实可行的实施细则,避免“小漏洞”出现,更需要相关部门实实在在的落实监督,实现常态化的监管,才能达成政策出台的本意。
最好的例子,便是汽车召回条例,作为部门条例实施多年之后,2013年正式提升为法规,法律效应升级。
从2013年召回数量来看,截至12月26日,2013年度全国共实施汽车召回活动130次,召回缺陷汽车产品375.97万辆,同比增加17.37%。其中,受质检总局调查影响召回的数量为196.13万辆,占全年召回数量的52.17%。共实施轮胎召回1次,涉及产品47.18万件。如算上最后两天的召回,我国汽车2013年累计召回数量已经超过了530.97万辆。
在某种程度上,国家质检总局在本次发布的调查结果,给涉事车企留出了一手,并没有公布各个品牌的名单。而一个制度的设立,从不完善走向完善,需要一个时间的积累经验,从这次发布的调查评估结果来看,汽车三包正在朝着这个方向前进,以达到实实在在维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