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特殊装修展位是指参展商不需要使用标准展位配置,而在展场内光地上进行特殊设计装修的展位。
为维护在博览中心举办的各类展览会正常的布、撤展施工秩序、安全及展览馆设施的正常运行,更好地为参展商提供方便、快捷的现场服务,本中心就有关展场施工管理事项规定如下:
一、特殊装修展位施工管理规定:
1、特殊装修展位是指参展商不需要使用标准展位配置,而在展场内光地上进行特殊设计装修的展位。
2、特装展位的参展商(或施工单位)进入展场之前,须向博览中心工程部提供以下资料,并办理施工手续: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特装展位施工平面图、电路图、效果图,
(3)施工负责人及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3、展场内只允许进行特装展位的预制件的现场组装,不允许现场加工制作;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现场加工制作的单位,须提前10天与博览中心工程部、保卫部联系,交纳(1)施工管理费10元/平方米、(2)施工证5元/人、(3)施工垃圾清理押金、(4)签订<<展场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后,在指定的位置施工制作。
4、特装展位须使用阻燃耐火材料,结构安全牢固。使用木质材料的,内部须作防火处理。
5、特装展位电器安装操作必须遵守专业规范,灯箱应留有足够的散热孔,日光灯镇流器应脱离箱体,电线应用双护套绝缘导线,接头处使用接线端子,电源开关配有漏电保护等,严禁使用主要麻花线、电工胶布。穿越通道的线路须使用电缆并加铺绝缘板垫、博览中心对不符合规定的电器施工展位,不予供电。
6、特装展位施工时,不准破坏展览馆一切设施,严禁在墙面和地面打孔、钉钉、喷漆、刷胶、张贴、涂色等,严禁使用易燃、易暴、易污染的物品,禁止吸烟、明火作业等。
7、特装展位施工不准遮挡展场内的消防设备、电器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严禁在展场内防火喷漆设施、公共照明灯具、球节网架上系挂物品。
8、参展疝(或施工单位)不得在参观及消防通道上随意放任何展品和器材,并对本展区的废弃物进行归整,待展场环卫人员清理,严禁将施工废弃杂物随地堆放、占用通道或扔到厕所等公共场所内。展会结束时,应自行将特装展台材料清理出展场,经博览中心现场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退还施工垃圾清理押金。
9、展场内布、撤展施工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加班的施工单位,须于当日16:00时前到博览中心保卫部申请,并交纳400元/厅.小时后,方可执行。
二、标准展位施工管理规定
1、标准展位是指本中心统一提供给参展商的由隔板、铝条、铝柱。楣板、灯具及桌椅等展具、展架组合而砀展位。
2、严禁参展商私拆展架、私改电路、私拉其它展位的桌椅。
3、严禁参展商在展具、展架上打孔、钉钉、喷漆、刷胶等施工作业。
4、参展商台在标准展位上的基础框架上组装(或加装)展示材料,须提前10天与博览中心工程部联系,经许可后,方可执行。
5、参展商如张贴图片,应选用挂钩,或在展具、展呆上先粘贴无色透明胶带,再在其上采用双面胶带,严禁直接将双面胶带粘贴在展具、展架上。展会结束时,须自行清理留在展具、展架上的标贴。
6、其它相关要求参见特殊展位装修规定。
中原国际博览中心展场施工管理献宝适用于在本中心展览场地内施工的各参展商及施工单位,时间自展览会布展开始至撤展结束。凡违反上述有关献宝的参展商及施工单位,如对博览中心及其它参展商造成损失及伤害,当事人应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